1、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公告称,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2、上期所: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上期所公告称,自2023年7月4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铜、铝、锌、铅、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国际铜、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称,自2023年7月4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