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减轻居民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最严办法出台!私募基金入行门槛全面提高,投资人:希望大力执行落地】2月24日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迅速引发了行业的关注。记者梳理此次《办法》了解到,《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行业的关键参与主体的从业门槛,并作出规范性要求;此外,还对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基金存续期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