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发展历程
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中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权已经确定将由证监会下放到深交所。此举将提高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效率,同时也是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又一突破。
市场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资,乃至新股IPO的审核全面由沪深交易所承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审分离”。
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提案是当年全国政协会议的“一号提案”,被认为开启了在中国设立创业板的征程。 [13] 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创业板“三步走”的发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风险投资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创业板在内的风险投资体系。
1999年起,深交所开始着手筹建创业板,2000年10月之后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随着2001年国内股市丑闻频传,成思危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信,建议缓推创业板。
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块。
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 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
2001年初,国内股市频传丑闻,成思危建议缓推创业板。
2001年11月,高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
2002年,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2年8月,《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深交所在国内学术界、业界对创业板纷争不已的情况下,果断调整思路,选择了第三条路,将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
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深交所在主板块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
2004年6月,深市恢复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
2006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于深圳举行的第五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积极研究,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
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
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
2007年7月,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权威人士称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8月,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将尽快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
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创业板总市值达到55916.25亿元,较上年增长34065.30亿元,同比增长155.90%。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
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挂牌上市。同日起,这一板块的存量股票和相关基金实行20%涨跌幅限制,宣告资本市场正式进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区”,创业板2.0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