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磷矿石储量较大但品位低,近年来产量呈下行趋势
磷矿石处于磷化工产业链的上游,是产业链的起点,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特 点。而产业链中游包括磷酸、黄磷等,下游主要是磷酸盐、磷肥等,最终应用领域有农 业、养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等行业。 中游产品磷酸的生产分为热法工艺和湿法工艺两种,热法磷酸是由黄磷制得,而黄 磷是用硅石、焦炭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与磷矿石发生反应得到。热法磷酸的生产对磷矿的 品位要求高,生产过程能耗高、污染大,但热法磷酸纯度较高,下游主要应用在食品、 医药、集成电路等领域。 湿法磷酸是通过磷矿石和硫酸反应制得,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磷石膏废渣,对环 境造成污染。与热法磷酸相比,湿法磷酸能耗低、成本低,但杂质较多,若要产出跟热 法磷酸同等纯度的湿法磷酸,需要对湿法磷酸进行净化。而湿法净化磷酸的工艺具有较 高的技术壁垒,仅部分企业掌握相关工艺。目前我国湿法磷酸的净化技术主要是溶剂萃 取技术,其具有净化效果好、可规模化生产、能耗小等优点。 下游产品方面,磷复肥是磷矿石的主要下游需求领域,占比约七成。其他产品如草 甘膦、磷酸盐等占比相对较小。
我国磷矿石储量全球第二,但品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美国地质勘探局 2021 年 1 月的统计数据,全球磷矿石储量约 710 亿吨,主要分布在非洲、北美、亚洲、中东 等地区。其中,储量最大的是摩洛哥及西撒哈拉地区,储量达到 500 亿吨,全球占比约 70.4%;储量第二大的是中国,为 32.4 亿吨,全球占比约 4.5%。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目前磷矿石的基础储量是 32.4 亿吨,主要分布在湖 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这五个省份,合计储量在全国占比超过 80%。我国磷矿整 体品位不高,富矿少,90%以上均为中、低品位。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目前我国 可采储量磷矿石的平均品位是 23%,低于全球 30%的平均水平。其中,五氧化二磷含量 低于 20%的较低品位磷矿储量占比超过 60%,含量高于 30%的高品位磷矿储量占比不足 10%。磷矿石产量方面,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磷矿石生产国,其次是摩洛哥及西撒哈拉, 然后是美国,三者 2021 年产量全球占比分别约 39%、18%和 10%。
总的来看,我国磷矿石储量全球第二,产量全球第一,但磷矿平均品位低。为保护 磷矿石资源不过度开采和浪费,我国已于 2016 年出台《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将磷矿石列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同时,通过出台关税、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 推动磷化工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关税政策方面,我国早在 2004 年通过关税政策的调整,限制磷矿石的出口。2004 年我国取消了磷矿石 13%的出口退税政策,2009 年实行了出口配额管理,2010 年对磷矿 石出口加征 35%的关税。随着关税政策的调整,我国磷矿石出口量从 2004 年开始呈下降趋势,到 2021 年我国磷矿石出口量约 37.40 万吨,相比 2004 年下降约 87%。2019 年起, 我国不再对磷矿石征收出口关税,并暂停出口配额管理。
环保政策和文件方面,2019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安 排,可概括为三项重点。“三项重点”,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磷矿整治旨在实 现外排矿井水达标排放,矿区有效控制扬尘,矿山实施生态恢复措施。磷化工整治重点 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 排放,其中磷肥企业重点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废水的有效回用;含磷农药企业重点 强化母液的回收处理;黄磷企业重点落实含元素磷废水“零排放”和黄磷防流失措施。 磷石膏库整治重点实现地下水定期监测,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回水池、拦洪沟、排洪 渠规范建设,以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2022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 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提高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 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碱渣、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 磷钾伴生资源、工业废盐、矿山尾矿以及黄磷尾气、电石炉气、炼厂平衡尾气等资源化 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 渣定产”。 安全生产法规方面,由于我国磷矿大部分需要进行地下开采,一方面开采成本高于 露天开采,另一方面安全生产的风险因素较多,因此安全生产法规的规范异常重要。2022 年 7 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 称“《标准》”),《标准》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和细化了重大事故隐患 的判定标准,在矿山安全监测监控、人员配置要求、施工设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其 中将“矿山年产量超过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幅度在 20%及以上,或者月产量大于矿山设 计年生产能力的 20%及以上”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这对于磷矿安全有序开采具有重要 意义,明确磷矿产量不得高于设计产能。
受环保等政策影响,我国磷矿石产量近年来呈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自 2016 年以来,我国磷矿石产量大致呈下降趋势,从 2016 年末的 1.44 亿吨下降至 2021 年末的 1.03 亿吨,下降幅度达到 29%。近年来我国进出口量相对产量来说较小,我国磷矿石基本呈现出自产自用的状态。因此国内磷矿石表观消费量近年来跟随产量呈下降趋 势,从 2016 年末的 1.44 亿吨下降至 2021 年末的 1.03 亿吨。但 2021 年受磷肥、磷酸 铁等需求向好影响,我国磷矿石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同比明显提升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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