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开户统一适当性准入要求
1、有资金,申请开立特定品种(铁矿、棕榈油及期权、PTA、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黄大豆1号和2号期货和期权、豆粕期货和期权、豆油期货和期权、菜籽油期货和期权、菜籽粕期货和期权、花生期货和期权)、商品期权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个人参与特定品种(原油期货及期权)交易可用资金余额≥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一般单位参与原油期货及期权交易可用资金余额≥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2、有知识,中期协会在线知识测试,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得分80分为合格。
(成绩长期有效)
3、有交易经历(二选一),仿真交易: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真实交易: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4、内控制度,一般单位客户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5、诚信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需注意,如果是使用分仓交易的仅支持股票期权品种,含50、300、500ETF期权,即将上市的科创50ETF期权代通知。
扩大适当性评估豁免范围
1、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已开通实行适当性制度的某一品种交易权限,再通过其他开户机构开通该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
3、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的客户;
4、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属于以上类型的投资者可豁免【知识测试、资金要求、交易经历】。